签证问题

对旅行医疗保险有哪些要求?

时间:2024/3/28 15:26:42  作者:李老师  来源:德国签证中心  查看:693  评论:0
内容摘要:根据申根法规,申请人在申请申根签证时须提交旅行医疗保险。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整个申根区、有效期须覆盖整个停留期(包括在飞机上的飞行时间)。如果申请人的旅行日期可能会临时有所调整,建议该申请人购买一份承保期相对灵活但限定了承保天数的保险,比如保险自离开中国之日起至少15至30天内有效,而非限定固定的出/入境日期。保单须明确注明因疾病和死亡所造成的运返费用以及紧急医疗救助和/或住院和门诊费用,且保额最低不少于3万欧元。保险(个人保单或团组保单)可在旅行者居住国、第三国,也可在目的国购买。总部位于非申根国的保险公司须在其中一个申根国设有办公场所,以便处理保险赔付事宜。易患疾病或有明显患病征兆的旅行者,如孕妇,应购买承保范围更广的保险。以就医为目的旅行的,保额中的治疗费用须进行单独核算。申请申根签时,旅行医疗保险的原件应和申请一并提交。如需要,可能会要求额外提供付款证明(例如在网上购买保险的情况下)。签证处需要保留一份该保险证明的复印件存档。

根据申根法规,申请人在申请申根签证时须提交旅行医疗保险。
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整个申根区、有效期须覆盖整个停留期(包括在飞机上的飞行时间)。
如果申请人的旅行日期可能会临时有所调整,建议该申请人购买一份承保期相对灵活但限定了承保天数的保险,比如保险自离开中国之日起至少15至30天内有效,而非限定固定的出/入境日期。
保单须明确注明因疾病和死亡所造成的运返费用以及紧急医疗救助和/或住院和门诊费用,且保额最低不少于3万欧元。
保险(个人保单或团组保单)可在旅行者居住国、第三国,也可在目的国购买。
总部位于非申根国的保险公司须在其中一个申根国设有办公场所,以便处理保险赔付事宜。
易患疾病或有明显患病征兆的旅行者,如孕妇,应购买承保范围更广的保险。以就医为目的旅行的,保额中的治疗费用须进行单独核算。
申请申根签时,旅行医疗保险的原件应和申请一并提交。如需要,可能会要求额外提供付款证明(例如在网上购买保险的情况下)。签证处需要保留一份该保险证明的复印件存档。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www.deuvisacenter.com, 德国签证中心可以更好的为申请人提供签证咨询服务,包括德国旅游签证,德国商务考察签证,德国展会参观签证,德国探亲访友签证,德国医疗签证,德国短期学习签证,德国文化交流等.

签证联系人:李老师

手机号/微信:18301677764 (24小时)

签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716

相关评论
评论者:      
德国签证中心
德国申根签证办热线:18301677764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716 邮编:100020 热线咨询:24小时服务
服务内容:代办德国驻华大使馆,中智德签,德国签证中心,TLScontact,德国VFS签证中心,Germany Visa Application,Germany Embassy,15个城市签证申请,包含德国旅游签证,德国商务签证,德国探亲访友签证,德国其他因私签证,德国签证不可跨领区申请

请根据常居地归属递交您的签证申请,以下领区均可办理:
北京使馆领区(包括以下省市: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自治区,山东,山西,陕西,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青海,湖北,湖南,江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
上海使馆领区(包括以下省市: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
广州使馆领区(包括以下省市: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和海南)
成都使馆领区(包括以下省市:四川,重庆,云南和贵州)
沈阳使馆领区(包括以下省市:辽宁,黑龙江,吉林)
德国签证中心网站
Powered by OTCMS V2.91